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机械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权属公司的机械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1构成机械设备固定资产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a)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b)单机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及以上;c)能独立发挥作用。2机械设备的购置与验收2.1购置计划编制、审批及资金来源确定2.1.1公司内部各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填写机具购置申请表(一般在年底申报下年的计划)交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根据机械装备政策初审,汇总平衡后,报请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查,财务部根据审查结果确定资金来源,资产管理部根据审查结果编报计划呈报省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集团公司批复后按计划执行。2.1.2计划外个别临时急需机械,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交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或经理批准,财务部落实资金来源。2.2机械设备的选型2.2.1机械设备选型的原则是适用、先进、安全、环保,结合长远规划,注意机种配套,尽量简化机型。2.2.2机械设备选型的确定:a)一般机械设备由资产管理部负责选型,并征求使用部门的意见;b)大型、重要的机械设备由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