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市场功能,降低投资人信息收集成本,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审慎推进市场创新,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的分层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挂牌公司分层管理遵循市场化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维护挂牌公司和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全国股转系统设立创新层和基础层,符合不同标准的挂牌公司分别纳入创新层或基础层管理。第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制定客观、公开的分层标准和维持标准,并据此定期调整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及其调整,不代表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全国股转公司可以根据挂牌公司层级划分和调整的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