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工时、延长工时制度比较(共5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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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工时、延长工时制度比较一、标准工作时间制度,简称标准工时制,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组织生产和工作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一般为5天工作制。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天数临时进行相应调整,但每周至少保证劳动者有一天的休息时间。根据法律规定,计件工时制实质是属于标准工时制的范畴。为保证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又不减少收入,法律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或部分职工,实行的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制度。综合计算的标准仍为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职工有以下三类: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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