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是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毕业生就业、满足企业人才需求,提高学院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为创新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建立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加快校企合作建设,促进教学、科研水平、师资队伍质量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学院发展,保证学院的切身利益,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院及各系、部门与国(境)内的企业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实践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服务、社会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以下简称校企合作)。第三条 学院成立校企合作处,与教务处合署办公,各系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校企合作处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组织管理,制定校企合作计划,指导校企合作各个环节的工作,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保证校企合作工作的正常运转。主要职责是:(一)制订校企合作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校企合作的合同管理、成果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运作及管理;做好统计、总结等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