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校资助中心校内勤工俭学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内勤工助学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实践能力,牢固树立自立、自信自强的坚韧品质,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切实帮助学生,特别是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诚实劳动,缓解经济困难,减轻思想负担,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助人与育人,关爱与奉献的有机结合,使勤工助学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根据高等教育法与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以及上级精神,特此颁布湖南中医药大学校资助中心勤工俭学管理细则。第二章 招聘程序第二条 资助管理中心同统一发布拟招聘岗位第三条 学生申报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勤工助学用工信息统计表第四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必要是可采取面试,并进行公示,确定各单位岗位名单第三章 考核办法第五条 工助学的学生要接受校资助资助中心的考核第六条 对上岗学生进行日常考核,而校助中心进行抽查,考核的成绩直接与其周工资挂钩第七条 校资助中心会对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