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森林经营水平,确保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根据国家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09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009464号)精神,结合试点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实施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旨在对急需抚育的中幼龄林采取科学合理的森林抚育措施,优化森林结构,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森林质量,探索森林经营技术模式和管理机制,为全面推进森林经营奠定基础。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支持的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包括试点单位确定、任务安排、作业设计、施工作业、检查验收、成效监测、信息档案管理等方面。第四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组织领导,科学设计,突出重点,相对集中,积极推进。要加强内部各职能机构的协调配合,落实相关责任,确保试点成效。第五条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单位优先选择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单位、森林经营示范国有林场、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单位、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单位、国家森林经营科技示范项目试验示范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