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槽车充装管理规定一、槽车进厂前的安全检查 1、拉运单位必须出示:液化石油气装车培训资格证、危险货物拉运证,以及公司开具的通行证、槽车本、油品调拨票据。 2、储装岗操作工核查证件、油品调拨票据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上级通知一致,检查通行证和槽车本车号、罐号、单位名称等内容是否一致,检查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持证人是否与本人一致,车体铭牌是否符合要求。 3、对槽车安全附件进行检查。检查槽车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及随车携带的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齐全、完好,符合要求;检查气液相管线是否畅通,紧急切断阀是否灵活、好用。 4、检查接地线、拖地皮带是否符合,有无防火罩。 5、拉运人员接受门卫的安全检查。按规定填写进厂登记,关闭手机等电子仪器,穿戴齐全劳保,将烟火等严禁带入物品寄存在门卫,经门卫检查无误后低速进厂。 6、注意事项: 槽车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识,押运人员应有国家公安部门发放的危险品押运证。 槽车应配备阻火器械和两具干粉灭火器,槽车尾部应有和罐体连接良好的导静电橡胶托地带,车辆禁用拖地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