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适用范围本预案为公司生产区域涉及氮气的系统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原则。为总调度员及时、有效地指挥处理氮气系统事故提供依据。化工部、公用工程部、储运部、烯烃部、物装中心等相关生产运行部按此预案做好事故处理。2氮气系统基本运行情况2.1空分及后备氮氧情况2.1.1炼油储氮:炼油空压站共有5 台压缩能力为800Nm3/h的氮气压缩机,将化肥空分送来的低压氮提压后并入炼油区域系统氮气管网,有氮气贮瓶14只(1420.8m3),贮氮压力为9.010.0MPa,加氢氮气贮瓶11只(114m3),贮氮压力为10.0MPa,满瓶备用;炼油循6台氮气贮瓶(640.6m3),贮氮压力为14.0MPa,为加氢裂化事故专用氮气氮。2.1.2化肥空分:化工部空分设计产高压氮能力为30200Nm3/h,设计产低压氮能力为6300Nm3/h,设计产氧能力28000Nm3/h,有液氮贮(槽)罐4只,11V4/1、11V4/2、11V4/3、11V4/4,其中11V4/1、2为10m3,11V4/3为400m3、11V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