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湖南中医药大学财务报账制度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发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4 15号)、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湘财行2016 7号)、湖南省省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4 16号)、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 214号)、湖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4 18号)、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培训费用管理办法(湘财行2014 11号)、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15 1号)等重要文件,本着规范、高效、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的宗旨,为进一步加强财务服务、管理和监督的职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订学校财务报账制度。第一条 经费审批原则及权限经费审批坚持预算指标控制原则,所有支出必须有预算安排或有明确的资金来源。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经费使用审批实行按“线、块”分别授权进行管理,各级经费审批人应在其所授权限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