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烟草行业水源工程建设项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行业水源工程建设项目补贴资金(以下简称“水源项目补贴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保证水源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开展,促进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规范烟叶生产投入补贴若干问题的意见(财建2006710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水源项目补贴资金是指烟草企业专项用于行业为进一步提高烟叶产区综合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缓解受益地区资源性或功能性缺水而实施的水源工程建设项目的补贴资金。第三条 水源项目补贴资金由国家局(总公司)全额承担,专项用于水源工程建设项目,由各项目所在地省级烟草公司代表国家局(总公司)监督水源项目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行业水源工程建设水源项目补贴资金的监管。政府部门配套的水源工程建设资金,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由水源项目补贴资金所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地方人民政府所有。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第六条 国家局(总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