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条件、培训大纲和考核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和考核。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煤矿企业 煤系硫铁矿以及与煤共生、伴生的矿山,各类公司、矿务局、煤矿(以下统称煤矿)。2.2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煤矿生产经营和安全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包括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局长、各类煤矿矿长等。2.3小煤矿年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下的煤矿,包括基建、技改、资源整合及正常生产的各类矿井。3 基本条件3.1 国有重点煤矿(公司)的矿长(经理)应具备的条件3.1.1 应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3.1.2 应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3.2 小煤矿矿长应具备的条件3.2.1 应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