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煤矿生产、基建、技改系统的安全检查一、职责: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条例、指令及上级安全决议,检查安全生产状况。2、监督检查煤矿“三大规程”和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在生产现场的落实情况。维护矿井安全和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对生产作业现场所依法进行安全监督检查。3、负责责任区范围和井上、下沿途全面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内容:支护质量、运输设施、电器设备、通风系统地面防护等全过程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4、负责全矿采、掘、机、运、通及地面各专业质量标准化、岗位作业标准化检查验收,负责责任区范围工程质量督察。对危急人身安全、工程质量低劣的场所要果断下令停产整改;对规程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场所决不允许开工生产。5、负责生产作业场所作业人员操作行为的监查,严把正规操作关。对作业场所各类违章行为坚决制止,从严查处。6、负责生产作业场所隐患的排查处理。对当班未彻底处理的一般隐患要下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复查验收;对严重隐患盯在现场处理直至彻底清除。7、调度员及时、准确下达值班领导有关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