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弥勒市宏庆煤矿劳动定员标准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我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现依据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216号)、关于加强煤矿劳动定员管理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7】218号)、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通知(云煤安全【2015】103号)等相关要求,特制定宏庆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一、劳动定员管理原则1、坚持保证安全生产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符合煤矿客观实际,反映出合理和相对稳定的生产劳动组织结构及其变化,减人提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立足于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优化劳动力配置,挖掘各工种内部潜力、提高工时利用率,合理减少工人作业时间和降低工人劳动强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