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煤矿新工人安全培训教学大纲(试行)一、制定本大纲的依据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新工人安全培训教学大纲;2、国务院令第446号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二、培训对象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以及上岗前的其他从业人员。三、培训目的1、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2、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了解煤矿生产基础知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工人入井的有关规定。3、 熟悉煤矿灾害事故发生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 熟悉井下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正确使用自救器。5、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在老工人带领下,实习四个月后,再进行相应工种的岗位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具备安全工作资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四、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为72学时,具体安排见表1。五、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1、课程设置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