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审批一、法定依据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第二十七条;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第七条。二、审批条件(一)年龄满18周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技能基础知识或技能鉴定初级证书,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三、申请材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登记表(一式两份)含电子表格。四、办理程序(一)由培训单位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审查合格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三)取件人凭身份证或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五、办理时限(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11个工作日六、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