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太和大道建设工程二标段环保工作处罚实施细则(初稿)一、 制定本处罚细则目的:不以处罚为目的,为处罚建立依据,以细则促进安全环保工作改善提高,提高全体管理人员及其他参建人员安全环保意识,争创“工程优良,环保达标”工程;环保问题无小事,全员引起高度重视二、 实施处罚原则、依据:1、原则:全员参与管理,证据充分,人人可以罚款;全员参与监督考核,均是细则编制者、实施者;公平、公正、公开实施处罚;处罚罚金以现金方式缴纳至财务部。2、依据:(1)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条例;(2)本项目相关管理制度。三、 处罚实施细则(一) 第一节: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第1.1条 管段工程师及机料人员在施工区域内焚烧秸秆、树枝、生活垃圾(含沿线村民在我施工区域内上述行为,管理人与有义务制止), 罚款500元/次,两次及以上办理离职手续。第1.2条 项目部、协作队伍、机械老板、运输老板在施工作业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罚款2000元/次,两次及以上解除合同关系。第1.3条 管段工程师及机料管理人员在施工管段内,发现沿线村民在我施工区域内燃放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