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农业部关于印发生鲜乳生产收购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的通知(农办牧201113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我部组织制定了生鲜乳生产收购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我部组织制定了生鲜乳生产收购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生鲜乳生产收购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农办牧201113号) 发布日期:2011-05-17 来源: 浏览次数:231 为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增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提高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等第一责任者意识,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等规定,制定本制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