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鹤壁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科技中专教育的研究、指导、督促和检查,挖掘在科技中专培养各环节中的优秀案例、优秀毕业生指导教师典型,推广科技中专教育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在科技中专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健全与完善学生教育授予质量的监督机制、评价机制与奖励机制,充分发挥资深导师、管理专家的指导作用,为保证督导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条例。第二章目标与原则第二条采取“常规督导”和“专项督导”并举的方式,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保障和提高中职学生培养质量为目标,通过巡视、听课、座谈,检查档案材料、参加中职学生的科研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讨等方式,对我校中职学生教育的现状进行分析和评价,对中职学生教育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进行督察,对教学活动、培养工作、管理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树立并宣传学生教学、培养各环节中的优秀典型,并为学校教育的改革与创新提供咨询。 第三条贯彻“客观、公正、透明”和“以督促管,以导促建;督导结合,重在发展”的原则。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督导委员会由学校、学院二级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