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生产棉纱 1500 吨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梁山县隆丰纺织有限公司编 制 日 期 : 2018 年 10 月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 规 模和距
2、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 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 目 名 称 年生产棉纱 1500 吨加工项目建 设 单 位 梁山县隆丰纺织有限公司法 人 代 表 李 萍 联 系 人 吴 来 稳通 讯 地 址 梁 山 县 拳 铺 镇 工 业 园 区 拳 铺 镇 政 府 南 1000 米 路 南 ( 洁 银 纺 织 公司 院
3、内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272610建 设 地 点 梁 山 县 拳 铺 镇 工 业 园 区 拳 铺 镇 政 府 南 1000 米 路 南 ( 洁 银 纺 织 公司 院 内 )立 项 审 批 部 门 / 批 准 文 号 /建 设 性 质 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改 行 业类别及代码 棉 织 造 加 工 C1712占地面积(平方米) 10000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1000环保投资(万元) 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5评价经费(万元) 投 产 日 期 2018 年 12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建设背景梁山县隆丰纺织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皮棉、棉纱、坯布
4、加工、销售等。企业利用租赁厂 房 , 建 设 年 生 产 棉 纱 1500 吨 加 工 项 目 , 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购置并条机、梳棉机、清花机等生产设备 21 台(套),年可生产 1500 吨棉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其它相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本项目需要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因此,梁山县隆丰纺织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有关 环 保 政 策 , 本 项 目 需 进 行
5、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根 据 2017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的 建 设 项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及 2018 年 4 月 28 日 关 于 修 改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部 分 内 容 的 决 定 , 本 项 目 属 于 “六 、 纺 织 业 20 纺 织 品 制 造 其 他 ( 编 织 物 及 其 制 品 制 造 除 外 ) ”, 且 项 目 无 洗 毛 、 染 整 、 脱 胶 工 段 的 , 且 无 缫2丝 废 水 、 精 炼 废 水 。需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项目进行现场考察、资料收
6、集和类比调查的基础上,按国家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编写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生产棉纱 1500 吨加工项目建设单位:梁山县隆丰纺织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梁 山 县 拳 铺 镇 工 业 园 区 拳 铺 镇 政 府 南 1000 米 路 南 ( 洁 银 纺 织 公司 院 内 ) ,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生产规模:本项目所在厂区占地面积为 10000m2, 总 建 筑 面 积 3950m2。 本 项目 总投资 1000 万元,建设棉纱生产线,年生产 1500 吨棉纱。2、项目组成本项目具体组成见表 1-1。表 1-1 项目组成一
7、览表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规模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 座,建筑面积 3000m2,主要进行产品的清花、梳棉、并条等工序。储运工程 仓库 1 座,总建筑面积 400m2,主要用于原辅材料与成品等存放。休息室(西北侧) 1 座,总建筑面积 110m2,主要用于临时休息。休息室(东侧) 1 座,总建筑面积 240m2,主要用于临时休息。辅助工程办公室 1 座,总建筑面积 200m2,砖混结构,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给水工程 采用村通自来水,用量为 900m3/a。供电工程 本项目电源由梁 山 供电网络接入,用电量为 120 万 KWh/a。供暖工程 项目冬季供暖采用空调。公用工程排水工程 雨污分流
8、制,设有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定期清理。环保工程 废气清花、梳棉、并条工序产生的棉尘:经复合多筒除尘器后无组织排放;气流纺:湿式喷淋+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8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理。噪声 采用基础减震、消音、吸声装置、隔声装置、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固废 沉降棉尘、除尘器集尘、不合格品外售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3、产品方案本项目主要产品生产方案见表1-2。表1-2 本项目产品方案产品名称 单位 年产量 备注棉纱 吨/年 1500 4、主要原辅材料及动力消耗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动力消耗见表1-3。表 1-3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动力
9、消耗一览表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备注一 主要原辅材料1 皮棉 吨/年 1600 外购二 动力1 水 m3/a 900 村通自来水2 电 万 KWh/a 120 市政供电5、主要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 1-4。表 1-4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型号)1 转杯纺纱机 台 2 TQF-3682 并条机 台 2 FA317A3 梳棉机 台 12 186F4 多仓 台 1 FA020-55 清花机 台 1 /6 复合多筒除尘器 台 1 SCDF-111-S-Y7 喷淋加湿系统 套 1 /6、职工人数及生产制度(1)劳动定员:共计 30 人。9(2)年工作日:300
10、 天,三班工作制,每班 8 小时/(日 人)。7、公用工程(1)供电:本项目电源由梁 山 供电网络接入,供电能力、安全和可靠性均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2)供水:本项目给水水源为村通自来水。年用水量为 900m3/a。本项目用水情况见表 1-5,水平衡见图 1-1。表 1-5 本项目用水情况一览表用水环节 用水规模 用水定额 用水量职工生活用水 30 人 50L/人d 450m3/a生产用水 300 天 1.5m/d 450m3/a图 1-1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 3/a)(3)排水: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厂内绿化带内浇灌植物。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厂区化粪池进行处
11、理,由吸粪车抽走,定期外运堆肥,不排入外环境。(4)供暖:本项目冬季供暖采用空调。8、总平面布置本项目 位 于 梁 山 县 拳 铺 镇 工 业 园 区 拳 铺 镇 政 府 南 1000 米 路 南 ( 洁 银 纺 织 公司 院 内 ) , 项目场地占地面积 10000m2, 场地地形较为平坦,厂区形状为长方形,厂区平面布置考虑了工艺流程及厂内货物运输和消防、环保安全卫生的要求。给排水综合考虑了厂区内地势及周围环境设施等,能满足生产、消防、安全、交通运输要求。项目车间内按照生产工序流程,分区设置,将同一类型的生产设备集中布置,90定期清运化粪池360450 生活用水新鲜水 900450450 进
12、入棉花、棉纱及棉尘中生产用水10整体工艺走向流畅,并且预留了专用的废气处理装置摆放位置,有利于废气的收集处理。功能分区明确,布置较为合理,具体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 2。三、项目合理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棉纱生产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 、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且项目生产所用设备不含限制类及淘汰类设备,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用地合理性分析本项目 位 于 梁 山 县 拳 铺 镇 工 业 园 区 拳 铺 镇 政 府 南 1000 米 路 南 ( 洁 银 纺 织 公司 院 内 ) 。本项目所在区域已开发建
13、设,地理位置交通便利,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厂址所在地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好。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根据梁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本项目符合村镇规划,属于建设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梁 山 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合理。3、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环发201277 号文符
14、合性本项目为棉纱生产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做出评价,提出了相应的应急措施。本项目建设满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的要求。(2)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本项目 位 于 梁 山 县 拳 铺 镇 工 业 园 区 拳 铺 镇 政 府 南 1000 米 路 南 ( 洁 银 纺 织 公司 院 内 ) ,距离核心保护区域 15km 之内,属于南水北调东线工
15、程沿线重点保护区,11直排水需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其修改单中的重点保护区排放标准的同时需满足地方政府要求。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定期清理,无外排废水。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南水北调工程影响较小。(3)与环大气2017121 号文符合性分析环大气2017121 号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表 1-6 项目于环大气2017121 号符合分析序号 工作方案规定 本项目情况 结论1针对涉 VOCs 排放的“ 散乱污 ”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
16、、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行业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在落实2017 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要求基础上,坚持边整治、边摸排,对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坚持“先停后治” 的原则。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由乡( 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排查和整改责任。本项目属于纺织业,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建立管理
17、台账符合2各市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逐步提高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控制措施。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禁止建设。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
18、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符合“三单一线”政策,项目不产生 VOCs符合3各市应加大工业企业生产季节性调控力度,充分考虑行业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特点以及污染排放情况等,在不同季节,以本区域 O3 污染和 PM2.5 浓度同比改善为原则,提出本辖区产生和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相关行业生产调控方案,相关企业要结合所在地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制定生产调控计划,编制调控工作方案,统筹工业生产和污染减排,科学安排生产工期,其中,2016 和 2017 年年度 O3 超标的本项目属于棉纱生产项目,项目公司应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相关部门的生产调控方案。符合12市,夏秋季可重点对产生烯烃、炔烃、芳香烃挥发性
19、有机污染物的行业研究制定生产调控方案;PM 2.5 污染严重的地区,冬季可重点对产生芳香烃的行业实施生产调控措施。4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到 2020 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 60%以上;全面使用水性胶粘剂,到 2020 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 100%。在平面板式木质家具制造领域,推广使用自动喷涂或辊涂等先进工艺技术。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 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不使用含 VOCs 的原辅材料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 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4)与环保部环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环保
20、部环环评2016150 号文相关要求符合情况见下表。表 1-7 项目与环保部环环评2016150 号符合情况分类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
21、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位于梁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南约 4800m,不在济宁市梁山县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结合自身项目特点,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符合强化“三线一单”约
22、束作用(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采用行业先进的生产设备,整个生产过程机械自动化程度高,大大降低了成本,节约资源。注重固体废物及生产废水的回收循环利用,真正做到了清洁生产符合1(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
23、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从布局选址,固体废物利用及资源能耗方面均符合国家产业等政策的要求符合(五)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探索清单式管理,在结论和审查意见中明确“三线一单”相关管控要求,并推动将管控要求纳入规划。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本项目位于济宁市梁山工业园内,该区域已进行规划环评,本项目环评以工业园规划环评作为重要依
24、据进行编写,符合规划环评相关要求 符合(六)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对现有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如现有工程已经造成明显环境问题,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以新带老” 措施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且通过分析,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水环境及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并对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建立“三挂钩”机制(七)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环境质量现
25、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本项目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可以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环保部环评2016150 号文的要求。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政策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梁 山 县 拳 铺 镇 工 业 园 区 拳 铺 镇 政 府 南 1000米 路 南 ( 洁 银 纺 织 公 司 院 内 ) , 利 用 租 赁 厂 房 及 基 础 设 施 进 行 项 目 建 设 , 建 设 前为 闲 置 厂 房 。 不 存 在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污 染 情 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