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为明确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现就我街道、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如下:一、街道办事处全面领导本辖区内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有关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辖区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及时组织制定和发布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考核、奖惩,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四)建立职责明确的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力量,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手段,并保证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监督检查的工作经费;(五)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关闭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六)接到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上级汇报,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