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财产物资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财产物资的管理,正确核算各资产(本办法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增加、减少、内部调拨、盘点处理、确保公司财产帐、物相符;2. 定义:本定义所指财产物资仅包括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按相关管理办法规定;2.1 固定资产:是指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和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的具体分类按会计制度进行2.2 低值易耗品:指公司生产经营中单位价值比较低(低于固定资产标准)或者使用年限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物品),主要包括仓库生产工具及其他经营用品3. 责任:3.1 各使用部门为固定资产的保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保证固定资产的实物存在以及性能完好、存放安全,各部门主管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3.2 行政部为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包括调拨,盘点工作的审批手续和工作组织等;3.3 采购部门或采购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特殊专用设备可以除外);3.4 财务部为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