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西省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及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及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资金的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会计核算与监督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实现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12年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0126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及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资金是为加快我省林木良种化进程,加强林木良种基地种质资源保护,提升良种产量和质量,增强林木良种基地良种供应能力,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林地生产力,促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林农增收,由省财政安排的用于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良种苗木培育的专项资金。第三条 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及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申报审批程序和管理要求报送预算,并编制实施方案。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跟踪问效”的原则,加强会计核算专项业务费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