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节能减排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节能减排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增效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节约型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交通行业节能管理实施条例、交通部发布港口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作业区、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第四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集团公司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第五条 基本原则(一)坚持开发与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