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 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压力管道登记管理规则、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为了加强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经营安全及员工生命安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适用范围是指各种类型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等。 第三条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购买、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由安全技术部负责。第二章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第五条 安全技术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