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副校长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充实和加强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保证学校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转,根据市编委防编发20107号关于设立防城港市职业教育中心的批复防编发20107号关于设立防城港市职业教育中心的批复防地城防防止市市市关于设立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的批复(防编发201280号)所核定的职数和上级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岗的职位与名额 副校长1名(副科级)。二、竞岗范围与条件(一)竞岗范围市教育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直学校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所有在职在编人员。(二)基本条件竞岗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2.从事过五年以上教育管理或教学工作经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近三个年度考核评为称职以上 ;4.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9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5.要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工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