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骨干人员选拔及考核制度(讨论稿)一、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公司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营造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切实做好我公司骨干人员选拔、考核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天安(大统)矿业有限公司百人核心团队成员。二、 组织领导第三条:为保证骨干人事选拔与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公司成立骨干人员选拔、考核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为:主任:公司总经理副主任:公司副总经理级领导执行秘书:公司百人核心团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条:委员会职责。(1) 审查参加竞聘者的资格,确定参加竞聘测试程序的人选。(2) 对符合条件的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工作。(3) 根据综合测试结果确定试用人员。(4) 认定每次评议小组人员名单。第五条:执行秘书的职责。(1) 公布公开竞聘简章。(2) 提供人员甄选与录用工作所需的表单格式。(3) 提供各竞聘岗位的民主测评表等。(4) 负责各测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记分及综合测试结果的统计工作。(5) 负责其他有关岗位人员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