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高校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及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促进学院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评审组织学院成立职称评定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制订和完善学院教师职务评审的有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对教师职务的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定。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风端正。 (二)学历和资历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3.资历条件: 助教:大学本科毕业,在岗位工作连续满1年。讲师:获得助理讲师职务满1年;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且已承担1年及以上助教职务工作;获得博士学位。 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