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高职、技校毕业生入职培训培养实施细则(试行)1、目的为有效建立高职、技校毕业生入职培训培养机制,保证培训培养效果和质量,使毕业生能尽快融入公司,掌握操作技能,成长为生产操作的熟练工和多能工,为公司生产的持续发展培育和供给中青年技工人才,特制定本细则。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太平洋造船集团的生产基地入职的高职、技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3、管理网络3.1为确保培训培养工作有序开展,各基地应在集团人力资源部统筹指导下,成立毕业生培训培养的行政管理网络和专业管理网络。3.1.1行政管理网络包括基地公司级行政管理网络和部门级行政管理网络。公司级行政管理网络由基地指定的公司级行政领导担任组长,成员有:基地人力资源部、总经办、保卫部、安环部、品保部和各培训部门的部门长及专兼职人员以及毕业推荐的学生干部组成。部门级行政管理网络由各培训部门的部长(副部长)、专职(兼职)管理人员组成。各培训部门在岗毕业生人数达到50人以上,经批准后则设定专人专职管理。3.1.2专业管理网络包括基地公司级专业管理网络和部门级专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