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龙海镇中心学校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彝教通200988号通知以及彝良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再分配工作,切实加强对学校行政业务工作的管理和考核,明确各行政人员的岗位职责、学期任务和工作目标,充分调动行政工作的创造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对行政人员所做工作业绩的肯定和奖励,特制订以下绩效考核办法:一、考核小组:组 长:余泽奇(校长)成员:张吉友(支部书记)、万光发、陈忠宽(副校长)二、考核对象: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办公室其他成员、中心小学特殊岗位人员。三、考核纪律:1、坚持原则,顾全大局;2、实事求是,伪者必究。四、考核细则:(一)、德(20分):1、爱岗敬业,以身作则,勤干巧干,不计名利;(5分)2、为人处事正直、忠诚,具有健康的心态、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5分)3、为人师表,塑自身形象;(5分)4、作风正派,具有责任心、公德心和包容心。(5分)(二)、能(20分):1、按时、高效完成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