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探放水管理规定(共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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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一、井下探放水原则1、地测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在巷道掘进到达探水位置前15天,地测部门发放探水通知单或探放水设计,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编制专门的探放水措施。2、在受水威胁的地区,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3、在接近水害威胁或积水区时,施工单位做好超前探放水工作,防止溃水造成事故。4、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进行超前探水:(1)采掘工作面接近采空区积水时;(2)巷道接近含水断层、陷落柱时;(3)采掘工作面接近未封闭或封闭不良导水钻孔时;(4)采掘工作面有明显出水征兆时。5、当生产安全受到水害威胁而又未采取探放水安全措施时,地测部门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二、探放水的类型、范围的确定1、探放老空水由最低点探放老空水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明积水区边界及其最低点的具体位置和积水外缘标高。积水边界距放水线距离不小于20m。积水边界外推60m作为警戒线。工作面进入警戒线后,必须超前探水;到达放水线后,停止掘进,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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