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特种设备管理注意事项一、特种设备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目前最新版本: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2、 管理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三、使用登记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节 使用 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四、日常管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