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治安、消防、交通安全责任书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保障经济建设及治安秩序,保卫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不受侵害及损失,认真贯彻北京市企业的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即99(22号令及2001年84号令),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保卫责任制,以提高自防、自治、自卫能力。 (简称甲方)与 (简称乙方)签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治安、消防、交通安全责任书如下:第一条 甲方责任 1、 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由甲方全面监督负责,甲方制定保卫、消防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2、 甲方定期布置检查乙方单位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为乙方单位制定明确治安、消防责任区域,制定有关全面管理的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单位进行整改。3、 甲方为乙方单位做好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提供指导。第二条 乙方责任1、 乙方单位必须选择一名工作责任心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治安保卫后勤卫生 等管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