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重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及时降低和化解信贷风险,对不良贷款重组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发挥重组在不良贷款压降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贷款重组是指为降低和化解贷款风险,对因借款人财务状况困难而不能按期全额归还的贷款,对借款主体、担保方式、还款期限、适用利率、还款方式等合同规定的还款条件进行调整的处理手段。 第三条 贷款重组必须遵循如下原则: (一)降低风险原则。重组后贷款的风险程度必须低于原贷款风险,通过重组可以使原借款关系中的法律瑕疵得以完善,或担保的效率优于原担保,担保的可靠性增强。 (二)本金不增原则。重组后贷款的本金不得高于原贷款本金额度,重组应在尽量压缩原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基础上进行,重组只能涉及原贷款本金,对原贷款利息不得重组,严禁以贷收息,原贷款利息应全部收回或逐步归还。 (三)实事求是原则。重组应在深入实际,分析重组的必要性、可行性,对比重组和其他清收方式的利弊后开展,应科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