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衡阳市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2016】44号)等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各县(市)、南岳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具体实施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并接受省住建厅和省质安总站的指导。 第四条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成立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站长任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