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远程药事服务系统设置要求说明:依据江苏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系统指导原则(苏食药监药通201470号)、江苏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远程药事服务管理系统配置要点(苏食药监药通2014187号)、扬州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实施细则(扬食药监通2014100号)整理。项目设置要求备注一、定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是指零售连锁企业在总部设置远程审方工作室,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通过远程网络审方系统为连锁门店提供在线审方和指导合理用药服务的方式。二、总部基本条件开展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工作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符合“八统一”的要求:即统一企业标识、统一企业管理、统一质量控制、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网络管理、统一服务承诺等要求。三、总部及门店的人员配备企业采取远程审方形式销售处方药、提供药学服务的,人员配备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基数10家门店应至少配备3名执业药师(不包括连锁企业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机构负责人),每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