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讲解(三)第四章收入管理一、中小学校收入的概念及其含义制度第二十条规定:收入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取得、依法取得、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取得、是非偿还性资金。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二、中小学校收入的分类和内容1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新制度的变化:界定和强调了财政补助收入的“同级”这一口径,将财政补助收入定义为中小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将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剔除。原制度: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2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