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三节税收征管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一)开业登记(先工商后税务)开业登记是指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后办理的纳税登记。1.开业登记的对象(1)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以及各种联营、联合、股份制企业等。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2)其他纳税人。根据有关法规规定,不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的以外,都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2.3.开业登记的时间(30日)和地点(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