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商品抽检新标准: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国家首部商品质量监督抽检标准即将于2013年2月15日起全国实施。该标准规定,一旦工商部门抽检发现样品不合格,不再限于样品同生产批次商品要下架,也不再限于只能处罚被抽检的销售者,而是同款式所有批次商品都要下架,所有销售同款商品的销售者都可能受到处罚。其中,对抽检前便被发现可能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工商部门只需抽检一件商品不合格,便可判定同款商品不合格。这部名为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的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由广东省工商局牵头,联合国家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起草。旧方法:罚金不到抽检投入的十分之一此前工商部门采用的抽检方法,其结论只能适用于该批集中存放的产品,对不在场的同一商品无法判定,因此这样的结论只能用来对单个经销商“同批次商品”进行处理。但一个厂家生产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后,分布在不同销售终端,每个经销终端库存的数量大多都很少。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陈业怀介绍,以批次、集中存放商品为抽检对象的方法不仅耗时耗力,而且处罚力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