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依法查处和追究造成质量事故(问题)的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凡是在我公司建设工程活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贷款以及其它投资方式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按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对建设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养护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期间和设计使用年限内因质量问题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或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本制度只追究公司施工或试验检测所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其他如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所造成的质量事故,将依法,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