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仙踪中心卫生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了适应医院发展需要,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保障医院和医院聘用人员(以下简称院聘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院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地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岗位 院聘人员是指医院聘用的非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院聘人员主要从事临床医疗护理财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专业技术和技术工人相关工作。 二、聘用条件 院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1845岁。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医疗组专科及以上文凭)或有关职务职称。 3、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热爱仙踪中心卫生院,爱岗敬业,经医院体检合格,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执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三、聘用办法 1、医院办公室公布招聘信息。 2、应聘人员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交院招聘领导小组审核。 3、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