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企业收入的管理 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七条规定:“投资者、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履行本企业职务或者以企业名义开展业务所得的收入,包括销售收入以及对方给予的销售折扣、折让、佣金、回扣、手续费、劳务费、提成、返利、进场费、业务奖励等收入,全部属于企业。企业应当建立销售价格管理制度,明确产品或者劳务的定价和销售价格调整的权限、程序和方法,根据预期收益、资金周转、市场竞争、法律法规约束等要求,采取相让的价格策略,防范销售风险。”解读本条是关于企业收入管理的规定。(一) 收入的构成收入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入以及投资者、经营者因履行职务或者以企业名义开展业务所取得的佣金、手续费、提成、返利等各项收入。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销售收入及业务收入,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告别需要强调的是,进出口企业在核算收入的实务中,出口销售收入按离岸价核算,进口成本按到岸价核算。如果出口合同确定价格不是离岸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