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5: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提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披露附注信息。其中:中央管理企业集团除按规定向财政部上报企业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财务状况说明书等内容外,还应上报企业合并财务会计决算报表附注。附注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企业的基本情况(一)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包括:所处行业、所提供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客户的性质、销售策略、监管环境的性质等。(三)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五)营业期限有限的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其营业期限的信息。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和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做的重要判断等。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可能导致下一个会计期间内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