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 司出 入 厂 管 理 规 则总 则第一条 目的 为维护工厂安全及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范围 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时,应遵守本规则规定,由门卫负责管理。人 员 出 入 管 理第三条 本企业人员1.上下班应穿着厂服,佩挂厂牌于胸处,始得打卡出入厂。2.公司人员因公需出入厂的,需填写放行条并说明出厂事由,经其部门领导核准后才能出厂,经保安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条暂存保安室,保安签注入厂时间后入厂,翌日上午10时前由保安回转人事部门处理;经理主管级以上人员因公出入厂的,需在保安室登记处写明出厂事由及出入厂时间。3.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厂时,应凭经主管核签的值班人员放行条,经保安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条暂存保安室,保安签注入厂时间后入厂,翌日上午10时前由保安回转人事部门处理。5.公司人员因私需出入厂的,需写请假条,并报其部门领导核准,经保安签注出厂时间后请假条暂存保安室,保安签注入厂时间后入厂,翌日上午10时前由保安将请假条回转人事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