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分包工程招议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分包工程招议标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强化现场管理,促进成本管理和廉政建设,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除下列情况外,凡以公司名义承建的工程项目,其分包工程必须按本制度实行招议标:1、业主指定分包工程;2、5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或非技术性劳务用工;3、抢险等应急工程。第三条 分包工程招议标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制度干预招议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第四条 公司合约部是分包工程招议标的主管部门,在公司总经济师领导下,对分包工程招议标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项目部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要领导的分包工程招议标小组并上报合约部备案,具体负责本单位分包工程招议标工作;第五条 标的额在30万元以上的分包工程招议标,应事先通知公司合约部,合约部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人参加;合约部对分包工程招议标实施程序性监控,基层单位对招议标的结果负完全责任。第六条 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后,针对项目自身情况,对于需要进行招议标的分包工程,必须在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