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德州市陵城区隆轩化工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第二条 企业名称:陵城区隆轩化工有限公司第三条 企业地址: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朱立春身份证号码:第五条 企业经营范围:化学试剂、化学助剂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第二章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八条 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50万元,实收资本50万元。第三章 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第九条 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第十条 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