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东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3月专心-专注-专业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快建设“三个东港”、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要求及局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书。一、责任主体1.局党组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2.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各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3.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二、责任内容1.加强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工作部署,突出主体责任,拓展工作思路、创新方法措施,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2.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