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共9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8956758 上传时间:2021-12-0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50.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共9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共9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共9页).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共9页).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共9页).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双电源(自备电源)管理办法(修订)第一条 本办法对双回路供电、客户自备电源的安装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进行规定,适用于营业、用电检查受理客户申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以及投入运行的管理。第二条 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营业窗口负责受理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的申请,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客户双回路供电、安装自备电源投入运行的管理。第三条 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窗口按客户负荷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可能性,受理下列客户的双回路供电申请:(一)中断供电将会造成人身伤亡;造成环境严重污染;造成重要设备损坏,连续性生产企业长期不能恢复;造成重大的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单位。(二)重要科研单位、军工企业、医疗单位,电气化生活小区。第四条 因受电网供电条件限制,暂不可能向上列客户提供双回路供电,客户可以自备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第五条 营业窗口受理双回路供电或者自备发电机组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通知勘测人员或用电检查人员现场勘测,双回路供电应由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会同生技、调度共同审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第六条 客户的保安电源由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