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县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试 行)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供水安全,保护好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市场机制下砂石资源的有效配置,根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六安市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县河道砂石开采管理工作实行乡镇属地管理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考核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监察局、综治办、水利局、矿管办、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供电公司等县直相关单位。第三条 全县河道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以考促管”的原则,乡镇目标责任制实行按违反河道采砂管理规定发生次数直接评定等次,县直考评单位实行百分制累计倒扣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别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第四条 考核年度为每年度的公历年度,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并按照金寨县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县直考评单位评分标准(见附件)进行自查,自查报告于每年12月底前报送至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