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的税收筹划方略一、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就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税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由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制度不同,增值税的纳税人又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同的纳税人,计税方法和征管要求也不同。这两类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为: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和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指该项行为的销售额占各项应征增值税行为的销售额合计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含100万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含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但分支机构年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