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穗字200818号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穗创业和工作的办法的通知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穗创业和工作的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12月17日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穗创业和工作的办法第一条 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委组织部负责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市人事局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资格认定;市科技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科技创业项目的认定;市财政局负责有关扶持资金的审核及核拨。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外经贸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侨办、市金融办、市信息办、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办公室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